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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3-09-23 01:04  

各教学院(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培养,激发大学生进行科技实践与探索的兴趣,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关于实施东北电力大学“十二五”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272工程的通知》(东电教字〔201123号)精神,按照《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实践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将继续组织开展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的基本建设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各院(系)完成本单位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的基本建设并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实践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中对示范基地的基本要求,组织实践创新中心申报校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

2、评审条件评审数量。2013年度拟在全校范围评选出5个左右重点建设的大学生实践创新中心。各院(系)最多推荐1个实践创新中心参评。

3、评审步骤与方法。

1)申报时间截止到927日。请各教学院(系)于92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室(第一教学楼237室):(1)《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1份,同时将其电子文档用校办公OA发至教务处曹秀敏老师;(2)相关支撑材料,主要包括:院系大学生实践创新中心管理制度、中心网站地址、所承办或举办的竞赛的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以上均为复印件)。申报项目提供的各项支撑材料的时效期为2008831日至今,支撑材料请妥善包装并附清单,以免散失。

2)评审方法:本次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的评审严格按照《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实践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及《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执行。具体评审步骤:(1)专家现场考察;(2)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中心的申请书及支撑材料进行评审;(3)实践创新中心负责人利用PPT讲稿作8分钟的现场陈述,并根据需要接受专家现场质疑。专家组根据各创新中心材料评审情况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评审意见。汇报讲稿须按照《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制作。

4、评审时间:930日早830;评审地点:主楼123室。请各申报单位于929日下午到主楼123室拷贝PPT讲稿并调试。(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附件内容(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下载)。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示范基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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