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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3-03-31 01:29  

各院系: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学校将于20134月下旬启动2013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工作,同时进行2012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

二、计划内容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组织实施

参与计划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3-5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按照申报限额报送教务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严密组织,推出有竞争力、有特色的项目,并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项目验收采取以院系为主-学校复查审核的验收方式。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项目指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过程管理工作。

2、要重视导师队伍建设。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3、院(系)的各类实验室要全面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开放,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特别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要充分发挥好示范与辐射作用。

4、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机会。

5、验收工作:(1)各院系项目指导小组组织合格验收,组长负责给出项目验收意见,并对项目完成情况作总结。(2)学校组织专家复查审核。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2013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申请书(附件32份。

22012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分装在两个材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注明材料明细;院系结题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完成情况总结1份。

上述材料于42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管理室(主楼237房间),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xiumin@mail.nedu.edu.cn。联系人:曹秀敏,联系电话:6480604913944208379

附件:

1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

3、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4、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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