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学校将于2013年4月下旬启动2013年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工作,同时进行2012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和研究性学习教学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机制。
二、计划内容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组织实施
参与计划的学生以个人或团队(每个团队3-5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按照申报限额报送教务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严密组织,推出有竞争力、有特色的项目,并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项目验收采取以院系为主-学校复查审核的验收方式。验收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和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项目指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过程管理工作。
2、要重视导师队伍建设。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3、院(系)的各类实验室要全面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开放,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特别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要充分发挥好示范与辐射作用。
4、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机会。
5、验收工作:(1)各院系项目指导小组组织合格验收,组长负责给出项目验收意见,并对项目完成情况作总结。(2)学校组织专家复查审核。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2013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申请书(附件3)2份。
2、2012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和论文、设计、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分装在两个材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注明材料明细;院系结题项目汇总表及项目完成情况总结1份。
上述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管理室(主楼237房间),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xiumin@mail.nedu.edu.cn。联系人:曹秀敏,联系电话:64806049、13944208379。
附件:
1、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汇总表
3、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
4、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