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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3-03-11 01:31  

各教学单位:为落实好《东北电力大学“十二五”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272工程》,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优质课程改革与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校级精品课程遴选工作,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基本条件:(1)参加遴选的课程必须是仍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优秀课程,院(系)按附件1自评得分在85分以上的校级优秀课程也可申报。(2)必须是列入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独立设置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量大面广的专业课。(3)拥有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团队。课程组成员近3年都担任过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课程负责人应是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校专任教师,近3年完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4个学期及以上的课程不少于一轮);已经是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不能作为课程负责人再申报其它精品课程。(4)坚持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建设、实践环节等方面建设与改革成效显著,并具有特色。(5)建立了课程网站,课程网站应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内容,提供至少3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同时该网站已开展课程的辅导教学。

二、遴选程序 1.院系推荐(1)各院(系)申报1门并由课程负责人填写《东北电力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向所在院(系)申报,各院系于2013318日将申报课程名称和课程安排报到教务处;(2)院(系)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并推荐,于2013325日将申报材料交到教务处243室。(3325日至48日,完成拟申报精品课程的课堂教学录像工作。 2.初审学校组成校级精品课程遴选初审专家组,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院系推荐课程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复审(1)专家组对进入复审的课程进行课堂教学考察,考察方式为专家组观看教学录像和专家组随机听课相结合;(2)组织学生测评(每门课程参加测评的学生不少于40人);(3)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演示网络资源(每门课程不超过15分钟,其中POWERPOINT汇报不超过8分钟),并回答专家提问;(4)专家组将初审、复审各环节得分汇总排序,形成评审结果。 4.公示将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和表决,产生拟确定的2013年校级精品课程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附件:东北电力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及内涵东北电力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东北电力大学精品课程基本情况简表东北电力大学精品课程申报材料目录注:附件内容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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