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
2016
年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
2016
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化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进行前期、中期和后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按指定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学校按随机方式确定指定抽查名单;各院系确定随机抽查名单。
三、检查比例:以专业为单位,指定抽查按总人数的
2%
确定,随机抽查按总人数的
1%
确定。
四、评比
1
、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总成绩前五名的单位,以专业为单位按学生数增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额(不占正常评优比例);
2
、每次抽查存在的问题,应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及督导组检查意见整改,并于指定时间进行复查。若无整改,则在各单位每一存在问题所对应的指标体系项目最终成绩中扣
1
分。
五、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
1
、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评优比例控制在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数的
15%
以内;
2
、各院(系)以专业为单位,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
25%
向学校排序推荐,院(系)须经相关指导教师核对内容和格式无误后再报送,学校将按照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并编辑出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六、具体时间安排:
1
、
4
月
25
日
-4
月
30
日,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检查,主要检查指标体系的第
1
、
2
、
3
、
4
项。
2
、存在问题的复查与学校教学检查同步进行。
3
、
5
月
13
日前将前期和中期的检查结果通知各院系,以便各院系进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和推荐。
注: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检查:将于下学期毕业设计(论文)成品抽查时进行,主要检查指标体系的第
5
、
6
、
7
、
8
项,并结合前期和中期检查结果,最后公布
2016
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化管理的评价结果。
附件:
2016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
(
论文
)
抽查人数、增优名额、指定抽查名单及检查时间安排
教务处
2016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