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启动专业负责人的遴选工作。
遴选办法和程序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制管理办法(修订)》(东电教发[2021]10号)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
1.专业负责人一般聘期为4年(2021-2024),期满须重新聘任。
2.每个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系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多于1个专业的系,专业负责人可由其他教师担任),人选由学院推荐申报,学校审定后正式发文。
3.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考核管理与工作待遇按照东电教字[2021]10号文件要求执行(专科专业比照本科专业)。
4.《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申请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7日下班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主教212)。
附件:1. 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电教发[2021]10号
2.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