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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学校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12-22 17:47  

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造就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发挥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一流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十四五”学校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教学名师

1.理念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近5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等师德师风问题。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及以下(196711日以后出生)。

3.坚持为本专科生授课。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二)青年教师教学标兵

1.理念信念坚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潜心教学。近5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等师德师风问题。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

3.坚持为本专科生授课。近三年每学年主讲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 100学时以上。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中心)按学校评选指标体系遴选推荐,教学名师和青年教师教学标兵分别推荐。各学院(中心)最低推荐指标见附件6

三、遴选程序

(一)学院遴选。符合评选指标体系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各学院(中心)结合最低推荐指标和申报情况组织评选,并将推荐结果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评审和课堂教学环节评审。

(三)结果公布。遴选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教学名师/教学标兵申报材料

1.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标兵申报表(附件3、附件4)。

2.申报人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有封面、目录,左侧装订成册(不超过80页)。内容包括“申报表”中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顺序须与“申报表”一致。

(二)、各学院(中心)报送材料

1.学院(中心)汇总表一式1份。

2.教学名师/教学标兵申报表一式2份。

3.教学名师/教学标兵佐证材料一式1份。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中心)须对申报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初选,并于2022330日前,统一将申报人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一教211办公室)。

(四)课堂教学环节评审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学院(中心)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工作联系人:刘冬云

联系电话:7367

附件1:东北电力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东北电力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标兵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东北电力大学教学名师申报表

附件4:东北电力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标兵申报表

附件5:东北电力大学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标兵申报汇总表

附件6:各学院(中心)最低推荐指标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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