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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08-10 17:17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于近日下发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6年度项目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查看,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16 年度的项目指南,突出抓好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设计和谋划,充分体现了“三个转化”的思想,即:大力推进科研课题向科技攻关转化。凡是应用性课题,都要来源于市场需求,进行科技攻关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在2016年度项目指南中,不再列以往面向社会的一般性科技攻关项目,要求所有科技攻关项目均需来源于市场需求,所有项目申请均需有企业牵头或参与;大力推进科技攻关成果向中试成果转化,对优秀的科技成果,给予重点支持,推进其进行中试研究,提高科技成果规模化转化的技术可行性;大力推进中试成果向产业化转化。集成各类创新资源,推动中试成果的产业化,使我省的科技创新优势尽快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竞争优势。
2016 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对计划(项目)类别、支持方向或重点、申报条件和要求、注意事项、咨询联系方式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其作用是向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广泛征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不同计划类别的支持方向或支持重点申报项目。医药健康产业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指南另发,具体内容不列入本项目指南。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同时省财政厅将对项目的经费预算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择优予以立项支持。
详见附件1,请有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认真整合、凝练研究方向,积极参与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资助额度
1 、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资助属补助性质,项目申报系统对各类计划项目资助额度有限制。2016年度各类计划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如下:自然科学基金为10-20万/项,科技引导计划15-30万/项(其中软科学研究项目为5-20万/项);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5-30万/项(其中,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15-30万/项,青年科研基金5-10万/项,大学生创业资金5-20万/项);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20-1000万/项(其中,科技创新中心20-50万/项,科技企业孵化器50-100万/项,中试中心800-1000万/项);科技攻关计划50-300万/项(其中,重大科技攻关100-300万/项,重大科技攻关招标专项50-100万/项,重点科技攻关50-100万/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50-1000万/项(其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500-1000万/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50-100万/项,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50-150万/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0-100万/项)。请参考相关计划项目的资助强度,实事求是地提出申请。
2 、项目申报人应按照实际研究需要在线填写预算,当超出预设额度范围时,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需进行相应调整。
(二)项目申报主持单位
1 、应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资或内资控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实体单位。
2 、优先支持省内企业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联合申报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的,项目的研究(实施)应主要在企业进行,企业获得资助经费的分配比例应不低于50%。
3 、鼓励有科研实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省级中试中心联合,优先支持中试中心在孵成果的转化。
(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
1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2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
2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周期为3整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的申报年龄为62周岁以下,其他人员申报年龄为57岁以下。
3 、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类型的计划项目只能承担1项)。为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已有2个未结题项目的,可允许申报1项“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类项目。
4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半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出国或离岗超过半年以上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报项目管理处室及发展计划处批准备案。
5 、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四)项目申报及受理
1 、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
2 、项目审核与推荐。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3 、通过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将纸质申报书交推荐部门盖章。
4 、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网上申报提交,在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5 、申报单位须提交项目预算书,申报主持单位或申报主要参加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加盖公章的上年度的会计资料(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并将项目预算书和会计资料单独胶订成一册,报送省财政厅教科文处一份,报送时间同省科技厅要求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6 、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8日;纸件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9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报书及申报清单(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2 、同一单位不能将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跨计划类别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3 、已承担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重拖期(一年以上)或被强制中止的、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有不良信用记录、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和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4 、信息系统自动不受理:超项、超龄、超资金限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申报人资格不符等项目;信息系统自动标记:信用记录不良、项目申报内容雷同等事项。科技创新平台中心不接收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不一致、申报材料无公章、超过申报截止日期、正式推荐公函之外的项目。
5 、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 、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六)申报网址与联系方式
1 、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 、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3 、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发展计划处0431-88975536。
4 、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0431-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5 、校内联系人:宋佳音,电话:6238,1514420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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