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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2021-07-06 16:5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启动专业负责人的遴选工作。

遴选办法和程序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制管理办法(修订)》(东电教发[2021]10号)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说明如下:

1.专业负责人一般聘期为4年(2021-2024),期满须重新聘任。

2.每个专业设专业负责人1名(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系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多于1个专业的系,专业负责人可由其他教师担任),人选由学院推荐申报,学校审定后正式发文。

3.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考核管理与工作待遇按照东电教字[2021]10号文件要求执行(专科专业比照本科专业)。

4.《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申请表》(见附件)以学院为单位,于77日下班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综合管理科(主教212)。

附件:1. 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电教发[2021]10

2.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负责人遴选申请表

 

教务处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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