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进一步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
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重要时间节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加强“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早部署、早提醒。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对于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折不扣地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崇廉拒腐,推动节日期间崇廉尚洁良好风气的形成。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严禁违规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金、礼品等;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出凭证、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贵重物品及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严禁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场所;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各有公车部门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予以封存停驶。
三、从严执纪问责
坚持挺纪在前,畅通监督渠道,加大两节前后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32—64806344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