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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8-04-02 20:45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

2018年清明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持续释放作风建设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引导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各有公车部门要加强对公车的管理,节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予以封存停驶。

三、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以上禁令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查处本人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举报电话:0432-64806639

举报邮箱:jijianwei@neepu.edu.cn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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