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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9-04-02 15:43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清明,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大力弘扬和倡导勤俭节约、健康卫生、文明环保的祭奠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干部、党员、教职员工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清明祭扫缅怀先辈为契机,继承优秀传统文化,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好转。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及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使用公款接待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的人员;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钱物;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不到岗、不到位。

三、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机关部处室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干部、党员、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及时召开会议,抓紧部署,通过网络、发送廉政短信、廉政微信、开展纪律宣讲等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纪委、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聚焦主业,勇于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立足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邮箱:jijianwei@neepu.edu.cn

电话:64806639 13039169555

中共东北电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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